二手房定金纠纷被起诉法院会先调解吗_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纠纷起诉状
1.二手房买卖中与中介的纠纷
2.二手房交易定金陷阱:3招教你避免被坑
3.购买二手房中介骗签合同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根据以上规定:
第一,口头约定也可以视同签定协议,并收取了定(订)金,事实成立;
第二,如果是定金,中介说的说法是对的。
二手房买卖中与中介的纠纷
您好,签订买卖合同后定金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就转成房款的一部分,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就不存在违约不退定金的事了。如果是后续上出了问题,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罚款会不会算违约以及谁承担责任要看合同上怎么写。二手房交易里面水很深,最好有靠谱的第三方出现。买二手房交易的定金通常是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付定金表示买卖双方已经成立买卖关系。首付款没有金额限制;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卖方如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如违约定金可不退。不要着急交定金或签定金协议,还需要落实细节,比如所谈的价格包含什么,是单独房子的价格还是包含车位的价格,如果房子有车位且价格包含车位,一定要在定金协议里注明车位号。对于买学区房的人更要注意一点,一定要在定金里就先写明房子属不属于学区,名额有没有使用过等情况。定金一定要交给业主本人手里,不能中介代收。定金不能超过总房款的20%,最好不要超过50万,而且大额定金尽量选择资金监管由于定金是购房意愿的表示,交完不想买了是退不回来的。因此在交定金前一定要想好,一旦决定了,在支付定金、签订金协议之前务必做到以下几点:1.核实房本: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2.核实产权:房屋所有权是单独所有还是与他人拥有。如果跟他人共有,共有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
3.检查产权瑕疵: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然交完钱房子被法院查封回落得人财两空。
4.核对面积:有的业主在中介公司挂牌时报的面积跟房本上的实际面积相差甚远,一平米好几万,一定要看好。
5.确认房主:核实你与之磋商房屋事宜的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首先要确定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主本人,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防止不法之人造房主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二手房交易定金陷阱:3招教你避免被坑
附属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为无效条款,因为:
1、《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是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基础的,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你和房东签订的,所以你和房东完全可以以房屋价格不合理为由解约,中介不能阻挠,否则属于强买强卖。中介最起码要在协助你和房东达成合理价格的情况下,才算尽到中介义务(这只是部分义务),才能拥有取得中介费的权利。即法律上所谓的权利义务对等。否则应按照不公平合同条款处理,无法律效应,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2、法律不允许强买强卖。由于,这句话若因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明显有强买强卖的意思,所以是无效条款。
3、定金是可以不退的,但当事人自愿退还的除外。因为定金是购房的定金,定金是给房东的,所以,如果房东愿意退还,定金应该回到你手中,中介无权支配。
4、房屋中介转移你的注意力,诱使你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属于欺诈,由于合同中部分条款不是你们三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所以有歧义的条款、文字繁琐难以理解的条款可以作为无效条款。
5、通常情况下,按照附属合同也就是《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的全文,意向金一般都是优先用于支付居间服务补偿金的,不会像中介说的那样,已经转为定金交给房东了。
购买二手房中介骗签合同
现在二手房受到很多购房者的青睐,很多购房者看到二手房后,为了防止房屋被他人买去,急着支付了定金,但之后发现更好的房源,或者觉得这个房子买亏了,再想要回购房定金就难了。现在,二手房定金纠纷源源不断,为您准备了3招预防定金陷阱。
定金不能退换,买房前要查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了定金是不会返还的,如果遇到卖方资格问题(比如卖家不是房主)或者房屋产权存在问题(比如房屋由抵押或债务纠纷等),买方即便交了定金,房屋也不能正常交易。此处举一“栗子”:
郭先生来看上一套二手房,但奈何房主提价,于是又找了另外一套房子。但是,目前房价上升过快,他担心房主提价,于是着急交了购房定金,后来才发现,这套房子还有银行,产权不明晰,房产过户难。购房者在交购房定金前一定要对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情况进行核查,如果有债务纠纷、抵押等情况,不要向对方支付定金,以免造成个人损失。
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
定金协议的条款中也应该包括交易的各种细节。比如:房屋地理位置、交易价格、车位价格、车位号,甚至还要包括的相关协议。买房人要注意在定金协议里写明买房能否顺利?
购房定金高为房款的20%
小孙同学看中了一套总价300万元的二手房,但与卖房人商议支付定金的数额犯了难,因为对方索要70万元,她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购房定金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买房人交付大额定金,可以选择资金。在这起交易中,小孙只需要向卖房人支付定金60万元。
在法律方面,定金协议对于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买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卖房人可以不再退还定金;如果卖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在定金方面,购房者要注意以上三点,定金陷阱不断,购房者应该了解签订定金协议之前应该核查的事情,定金协议中应该规定的内容以及定金协议的具体定价情况,避免个人因此吃亏。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9-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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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的,给你贴一个中介分别给买家和卖家签合同,吃中间差价的类似案例,你可以参考一下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发现中介吃差价该如何处理?市民邓某本欲以57万元购买一套二手房,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后,不料,房子却被中介公司以50万元授权给他人购买。邓某无奈之下只好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居间合同纠纷后,判决中介公司应向邓某退还已支付的诚意金、定金及中介费共计28000元。
支付定金后迟迟未落实买房事宜
广东女子邓某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位于花都区的一套房子,该房子业主为朱某。2015年5月19日,邓某与中介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中介公司代为与业主朱某协商房屋买卖事宜。依据《委托书》约定:“邓某愿意以57万元购买该房屋,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为10000元,诚意金5000元。一旦业主同意该物业售价为人民币57万元或低于这个金额,并同意上述第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本人即确认成交,贵公司无需本人另行指令,可将诚意金转交业主,作为购买物业定金的一部分,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据作实。若中介公司在2015年5月31日前未能与该物业业主就以上条件达成协议并取得业主承诺,则上述诚意金无息退还邓某。若中介公司在上述限期内取得符合条件的业主承诺,邓某将于业主承诺之日三天内签署《物业买卖合同》,否则,视为悔约不买,业主有权没收定金并将该物业另行出售。”
签订委托书当天,邓某便向中介公司支付了诚意金5000元。次日,中介公司又向邓某游说,为尽早促成朱某出售该物业,要求邓某支付15000元作为购房(意向)定金,邓某由于买房心切,又向中介公司支付了15000元。
2015年5月30日,中介公司告诉邓某,已经取得了业主朱某的出售承诺书,可以在三天内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并收取了邓某80%的中介费即8000元。但是,邓某等待多日,中介公司都没有向她出示业主已经同意出售物业的承诺书,邓某也没有在三天内签订合同。
中介授权他人低价购得房产
因为购房事宜迟迟未落实,邓某要求中介公司将收取的购房诚意金、购房(意向)定金以及中介费用共28000元退还,但中介公司一直拖延不退还。
后经邓某了解,真相竟然是中介打算吃差价。原来,中介公司又授权案外人钟某与房屋业主朱某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约定朱某将涉案房屋卖给钟某,成交价为50万元,并向朱某支付购房定金20000元。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邓某将中介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购房诚意金、购房(意向)定金和中介费共计28000元及其利息。面对控诉,中介公司辩称其与邓某的买卖是真实有效的,希望邓某能继续履行交易流程。
法院判决中介公司归还定金
花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在未经邓某同意转委托的情况下,自行授权另一案外人钟某与朱某另行签订一份《房产买卖合同》。
鉴于该份《房产买卖合同》是钟某与朱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有效,合同当事人为钟某与朱某,且朱某已向钟某出具收据表示收到钟某交来的定金,该份合同与邓某并无关系。因此,按照邓某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委托书》规定,中介公司应将邓某交纳的诚意金无息退还。故邓某要求退还诚意金5000元及随后补交的定金15000元,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同时,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邓某要求返还中介费800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据充足,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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