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楼市新政: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

2.成都买二手房限购吗

3.成都二手房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4.成都二手房交易政策

5.成都二手房参考价怎么出?法拍房如何限购限售?权威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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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人民官方网站发布了《成都市人民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的消息,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并且二手房将纳入限购范围。具体如下: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等,经所在区(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于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成都楼市新政: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

成都二手房政策主要是在购房条件和转让方面的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关于成都二手房的其他规定。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以上内容参考?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成都买二手房限购吗

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要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成都土地竞拍。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全面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此外,成都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金融审慎监管等。

根据住建部网站3月19日信息,“两会”刚刚结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倪虹指出,要根据人口流入情况,切实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管控资金风险,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从源头上稳定预期。要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取措施,精准、精细调控,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助贷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房企踩中“三道红线”将不得竞拍土地

在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方面,《通知》一是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二是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三是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成都土地竞拍。

《通知》要求,在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全面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过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方式,减少和避免非理性竞价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热门楼盘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法拍房纳入限购限售

对于商品住房的限售期限,《通知》中要求的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成都市住建局对此表示,在2021年3月22日起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该规定执行,在2021年3月22日之前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该政策是全方位地对成都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如限购政策打补丁,热点楼盘限售期延长等;从开发商角度来说,要注意房地产市场未来将会进一步降温,房企要从多角度考虑拿地方式。

《通知》将法拍房也纳入了限购限售政策,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成都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成都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成都住建局也给出了具体项目的时间节点——《通知》实施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而将法拍房纳入限售管理,具体是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其中“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以房抵债、互换等。

去年9月14日,成都市出台15条举措,其中提到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拟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此外,成都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金融审慎监管。

对于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发布机制,成都市住建局表示,近期成都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市场出现挂牌价格混乱、哄抬房价、部分业主“抱团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提高二手住房信息透明度、促进理,借鉴深圳等城市的做法,成都拟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成都还将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行为。一是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受理及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挂牌价格,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要配合做好技术管控;二是先期重点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的二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梳理,逐步形成区域网格化的二手住房参考价格,定期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用于指导二手房市场买卖、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成都住建局表示,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管理,严格审查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经营性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澎湃新闻了解到,成都[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无住房且无住房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和公积金住房,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满足新市民,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

倪虹在调研时表示,成都、西安正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人口流入量大、年轻人多,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好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要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落实土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在加强住房保障力度方面,成都一是针对不同住房困难群体,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对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取实物保障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方式,实行应保尽保、应保即保;对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取租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方式,着力解决居住困难,全面保障住有所居;对住房困难新市民、青年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取租赁补贴、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方式,积极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

二是实施商品房配建为主、新增用地集中新建为辅的人才公寓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加人才公寓供应点位、灵活供应时序,满足人才对房源位置、品质、户型等因素的多元化需求。落实安居政策优惠,购买人才公寓规定面积可享受购房款8.5折,租赁人才公寓可享受租金补贴并可按照入住时市场价格优惠购买。

成都还将以满足新市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居住需求为着力点,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健全长租房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长租房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不断扩大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务权利的范围。

一是增加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小于10%;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利用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二是完善租赁住房筹集方式,通过集中新建、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将闲置低效利用的非住宅按规定改建、盘活闲置住房用于住房租赁等方式,加快租赁住房供应。未来五年,全市将新增租赁住房30万套,2021年新增租赁住房不少于6万套,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少于4万套。

“借名买房”者将被限制房屋网签备案

《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成都住建局表示,出现上述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尤其是对近期市场出现的“借名买房”(代持)等违反公序良俗、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将取限制相关当事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参加成都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措施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成都二手房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都的二手房的非常畅销,因为二手房不但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而且价格还比较便宜,因此深受大家的青睐和喜欢。那么成都买二手房限购吗?成都哪些人能买二手房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买二手房限购吗:

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就发出了限购升级通知,开始实施一系列调控政策,其中涉及限购、限价、限卖等内容,并且第一次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此外,还延长了外来人口缴纳社保期限,外来人口需要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才有资格购买二手房。

成都哪些人能买二手房:

1、要有成都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候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上述12个区域内的户籍。

2、具有在上述12个区域户口,并有稳定工作,连续不间断缴纳24个月社保的人。

3、满足上述条件,并未在成都限购区购房的自然人。此外,申办学历、职称入户认证或在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的,需要提供当事人在成都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

4、针对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买房的人,购房要求更加严格,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购房者名下在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不能有房。

成都二手房税费征收:

1、契税

契税=成交价×3%,由买方支付。但在执行时有一定优惠价,会给刚需或首改的你打个折:

家庭首次购买90㎡以下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

家庭购买90㎡以上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5%(首次),成交价×2%(第二次)。

2、增值税

增值税由卖方交纳,房屋满两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的房屋全额征收增值税:成交价×5.6%。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卖方交纳, 成交价×1%=个人所得税。但有一种情况可以免征,即出售年满5年的唯一住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印花税由双方各自承担,成交价×5%=印花税。房屋产权证5元/件。不过,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文章总结:成都买二手房限购吗以及成都哪些人能买二手房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精彩的内容奉上。

成都二手房交易政策

1、具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上述13个区域内的户籍的;

2、具有在上述13个区域稳定就业并缴纳连续不间断24个月社保的(最近网传半年内社保可以补缴拿到购房资格的传言纯属谣言);

3、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再满足后面这些条件即可购房:去年10月1日后未在成都限购区内购房的自然人;申办学历、职称入户认证,以及在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的,需提供当事人在成都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

4、针对高新南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内买房,其购房资格更加严格,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购房者名下在高新南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不能有房。

扩展资料:

成都买房的流程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人民网-成都实行买房落户新政:70平米升为90平米--财经

成都二手房参考价怎么出?法拍房如何限购限售?权威解读来了!

1、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在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在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市(州)、县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房地产交易信息实行交易数据和综合分析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强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发布的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配合做好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工作。

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发布。《通知》多久开始实施?法拍房如何限购、限售?二手房挂牌价怎样管控?权威解读来了!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持续保持生活成本竞争力,保持房价收入比在全国主要城市中的优势地位,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市委、市的统一安排,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都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二、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系统治理,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

三、政策在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方面有哪些措施?

1、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是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成都市土地竞拍。

四、为什么要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住宅用地出让方式?

为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在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全面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过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方式,减少和避免非理性竞价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成都市在加强住房保障力度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1、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向往,针对不同住房困难群体,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对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取实物保障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方式,实行应保尽保、应保即保;对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取租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方式,着力解决居住困难,全面保障住有所居;对住房困难新市民、青年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取租赁补贴、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方式,积极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

2、围绕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实施商品房配建为主、新增用地集中新建为辅的人才公寓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加人才公寓供应点位、灵活供应时序,满足人才对房源位置、品质、户型等因素的多元化需求。落实安居政策优惠,购买人才公寓规定面积可享受购房款8.5折,租赁人才公寓可享受租金补贴并可按照入住时市场价格优惠购买,有效提升人才幸福感、获得感。

六、成都市在发展住房租赁方面有哪些措施?

成都市以满足新市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居住需求为着力点,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

1、增加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小于10%;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利用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2、完善租赁住房筹集方式,通过集中新建、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将闲置低效利用的非住宅按规定改建、盘活闲置住房用于住房租赁等方式,加快租赁住房供应。未来五年,全市将新增租赁住房30万套,2021年新增租赁住房不少于6万套,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少于4万套。

3、健全长租房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长租房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不断扩大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务权利的范围,构建覆盖建设、管理、经营全产业链规范发展的政策体系。

七、如何理解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2020年9月14日,?成都市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其中规定:“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为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决打击炒房行为,切实解决无房家庭的居住问题,将购买此类商品住房的限售期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5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本规定执行,本《通知》发布之前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八、如何理解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近期,部分不法中介机构利用成都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进行恶意炒作,个人当事人虚构债权债务纠纷通过诉讼取得住房等现象时有发生,变相规避限购政策,故《通知》将“法拍房”等通过司法程序取得的住房纳入限购限售管理,查堵政策漏洞。《通知》规定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在司法拍卖的实践中,竞买人应对自身是否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承担相应后果,一旦司法拍卖成交裁定文书下达,竞买人因不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能过户,须自行承担毁拍的法律后果。本《通知》实施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将法拍房等纳入限售管理是指,按照《成都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其中“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以房抵债、互换等。

九、如何理解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

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开发销售行为,对通过司法拍卖、股权转让等方式取得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通知》规定:一是受让人应当履行原国土出让合同以及项目履约协议等约定的义务,如规划条件、自持物业、配建公共设施等;二是严格执行限购、限售以及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等调控要求。

十、为什么要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近期成都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市场出现挂牌价格混乱、哄抬房价、部分业主“抱团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提高二手住房信息透明度、促进理,借鉴深圳等城市的做法,成都市拟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此外,我们还将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行为。

一是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受理及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挂牌价格,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要配合做好技术管控;二是先期重点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的二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梳理,逐步形成区域网格化的二手住房参考价格,定期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用于指导二手房市场买卖、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十一、如何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为了防范商品房项目停工停建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成办发〔2020〕101号)的规定,开发企业、住建部门和商业银行切实履行预售资金监管责任,严格工程建设进度预售资金支付节点管控,有力保障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

十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和公积金住房,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三)区域适用范围,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

(四)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继续按原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政策在严格金融审慎监管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

二是督促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强个人资金的用途管理,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防止个人市场乱象消弭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积极稳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四、如何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通知》提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发布虚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上述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尤其是对近期市场出现的“借名买房”(代持)等违反公序良俗、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将取限制相关当事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参加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措施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五、如何提高住房品质?

为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将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住宅的建设品质,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

一是稳步推行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全市新取得建设用地居住建筑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面推行装配式建设方式和绿色建筑要求。

二是加强成品住宅装修管理。开发企业建设成品住宅的,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成品住宅装修清单,按照交付标准设置样板房,做好相关开放工作,并将装修清单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提供多样化设计方案供购房人选择,满足不同购房人对成品住宅装修的需求。鼓励成品住宅现房销售。

三是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大力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扩大推行范围;试行住宅工程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公示住宅工程的基本建设、建筑主材、工程验收、质量保修和投诉受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质量管理标准,优化质量管理方式,建立质量为导向的、建设责任主体全覆盖的信用管理制度,并将企业信用与企业市场行为相关联;加大监管力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做实五方责任主体验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质量问题严肃处理问责,并纳入信用评价。

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