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2.办理二手房的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

二手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呢_二手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办房产证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有购房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复印、已婚人士需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买方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办理房产证的注意事项

1、认定交易年限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房屋年限的界定是按照房产证下发时间算起。小于2年需要支付5.6%的增值税,超过2年可以免征增值税。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买主会优先考虑满二、满五的房子,以便免征对应的税费。

2、影响房屋的收益

房产证是房地产在出售、交换、租赁和抵押时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能买卖。任何房产交易的第一步都是验证房产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以说,房产证是所有交易的基本法律文件。

3、影响转让、赠与和继承等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不得转让,赠予或继承。同样,在获得房产证之前,不能将购买者视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4、无法抵押和

在取得房产证之前,不能对房地产进行抵押或典当,也不能通过抵押或典当取得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5、影响拆迁补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土地或房屋拆迁时,将无法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的拆迁法获得拆迁补偿。由于缺乏房产证,现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所谓“小产权房”存在这些问题。

6、容易造成损失

在获得房产证之前,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开发商。如果开发商申请破产或者将房地产抵押,甚至由于债务问题而被强制执行,则可以由债权人(例如银行)拍卖房地产,以依法偿还。

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法律分析:(一)先要相关部门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1个月内,需要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时切记带好、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以免白跑一趟。

(二)接到通知后办理过户手续:在接到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买卖双方携带好、户口本、图章等,同时交纳完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便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三)去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发给的房产卖契,在3个月的时间里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证、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四)审核通过后领取房产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无误后,买方即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办理二手房的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流程包括: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

在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

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和商业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进行申请;若只申请商业(按揭),只需要向银行进行申请即可。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其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办二手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