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必备条件_二手房交易的条件和标准
二手房交易须具备的条件有: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4、房屋未设立抵押权;
5、与产权单位不存在限制出售约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大家经常说的就是房屋交易中的注意事项,交易环节中的注意事项,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等等,不过却时常忽略一点注意事项,那就是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如果房产交易不具备以下这些条件,那就可能会无效,现在就来看看房产交易有什么前提条件?
1、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产权人的所有权凭证,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审查售房者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房屋已经共有人同意出售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为保护购房行为,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比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
4、房屋未设立抵押权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也就是说,根据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购房者可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来查看房屋是否有抵押。
5、买卖双方应当表意真实
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合同,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所以,买卖双方要表达真实意愿,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交易的前提条件,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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