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二手房最新_邯郸市丛台区二手房出售信息
9月30日下午,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动员大会召开,宣读了《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一、同意撤销肥乡县,设立邯郸市肥乡区,以原肥乡县的行政区域为肥乡区的行政区域,肥乡区人民驻肥乡镇广安东路1号。
二、同意撤销永年县,设立邯郸市永年区,以原永年县的行政区域(不含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为永年区的行政区域,永年区人民驻临洺关镇洺洲大道25号。
三、同意撤销邯郸县,将原邯郸县的河沙镇镇、南堡乡、代召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原邯郸县的尚璧镇、南吕固乡、兼庄乡、三陵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四、同意将磁县的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花官营乡、台城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磁县的林坛镇、南城乡划归邯郸市复兴区管辖,将原永年县的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那沧州的行政区划啥时调整呢?盼着快一点。还是让我们先看一下《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吧!
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日前经省正式批准实施。规划提出,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200亿元,全市总人口规模控制在830万人左右;到203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全市总人口规模控制在940万人左右。
规划内容分总则、发展目标与战略、市域城乡统筹规划、都市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规划实施措施、附则7部分。规划明确了沧州的发展目标:到2030年,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城镇体系布局趋于合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国家重要的化工和清洁能源保障基地、京津冀城市群重要的产业支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北方重要的现代化物流集散中心、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和京津冀区域新的增长极。
总则部分对规划的期限、范围与层次进行了明确。规划期限近期为2016年至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规划范围为沧州市域行政辖区,总面积14304.26平方公里。规划层次分沧州市域、沧州都市区和沧州中心城区三个层次。其中沧州市域范围为沧州市行政辖区,在此范围开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乡统筹规划、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等规划。沧州都市区范围包括新华区、运河区、沧县、青县、黄骅市、海兴县6个县(市、区),总面积5984.34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开展区域协调布局研究。沧州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京沪高速公路、石黄高速公路和京台高速公路所围合区域,包括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部分沧县、青县的用地,总面积320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开展沧州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
市域城乡统筹规划部分对城市规划区进行了划定,将新华区、运河区、青县、沧县全境及周边水控制范围(大浪淀水库及其洪泛区所在的南皮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的部分区域)整体纳入城市规划区,总面积28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在总体规划允许框架内所进行的项目选址和布局、项目可研、各类专项规划及设计均需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管理要求。
都市区总体规划部分提出,以石黄城镇发展轴、京沪发展带、沿海发展带引领沧州主城区、青县、沧县、黄骅市和海兴县各城镇协调绿色发展,加强城镇间的交通衔接、产业协作,做大做强沧州中心城区和黄骅中心城区,建设大沧州都市区,形成400万人左右的沿海大城市;推进产业及人口向沿海、城镇及园区聚集,以产促港、以港兴城、以城带产,构建环渤海重要的临港产业集群,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的产业支撑基地,提升沧州市在全国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到2030年,都市区总人口534万人,城镇总人口431万人。其中,沧州中心城区170万人、黄骅中心城区115万(含黄骅城区、中捷城区)、南大港城区10万人、青县中心城区35万人、海兴中心城区18万人、港城区20万人。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部分明确了城市性质、职能和规模,并对城市总体布局进行了规划。一是确定城市性质为京津冀城市群重要的产业支撑基地,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现代化港口城市。二是确定城市职能为京津冀城市群重要的节点城市;京津冀城市群重要的产业支撑基地、国家重要能源保障基地、国际先进的化工基地和合成材料基地;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出海口;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现代化物流集散中心;河北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沧州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京津冀以运河、武术、杂技为特征的文化旅游服务基地。三是确定城市规模为到2030年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170万左右;到2030年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四是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为城市重点向东发展,西部填空补齐,适当向南、向北发展;远景(2030年以后)则重点向东发展,南北辅之,最终形成“东西并进、南北平衡”的整体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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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丛台区管理部电话:0310-3125144
2、邯山区管理部电话:0310-8056019
3、复兴区管理部电话:0310-80203
4、经济开发区管理部电话:0310-8056809
5、冀南新区管理部电话:0310-6016002
6、涉县管理部电话:0310-3891607
7、武安管理部电话:0310-5688323
8、永年管理部电话:0310-6810699
9、峰峰管理部电话:0310-5015883
10、大名管理部电话:0310-5371355
11、魏县管理部电话:0310-3520909
12、肥乡管理部电话:0310-8550369
13、磁县管理部电话:0310-2320868
14、临漳管理部电话:0310-7886158
15、邱县管理部电话:0310-83568
16、广平管理部电话:0310-2512999
17、鸡泽管理部电话:13930087264
18、曲周管理部电话:0310-8812899
19、成安管理部电话:0310-7219618
20、馆陶管理部电话:0310-2839598
拓展信息: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已覆盖全市20个县(市、区),为优化市内主城区公积金事项的服务,提升服务质效,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业务分置到市内主城区各区管理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环节已前置到购房场所(房企售楼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 缴存职工可到购房场所办理申请。
二、自10月24日起,市内主城区公积金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分别由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经开区的管理部负责审核、抵押办理、发放、贷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新建商品房”按预销售许可证上标注的项目地址,由所在区管理部办理。
(二)主城区“二手房”公积金业务仍由建设银行城建支行、农业银行丛台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光明桥支行受理。
(三)“已备案的项目”所属楼栋新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可直接在属地管理部补充登记。
(四)原大厅历史存量的个人信息维护、结清还款证明、提前还款等相关贷后事项,由主城区各管理部通办。分置工作进展期间未办结的业务,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负责办结。
三、如有疑问, 可拨打客服热线电话0310-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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