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人在海南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海南二手房交易规则_海南二手房买卖流程自己怎么走

买方:必需的是本人,持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首次购房要提供无房证明。

如当地有限购政策要提供连续三年在当地购买社保的证明。

卖方:必需的是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及它们的复印件。

如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夫妻两人本人持结婚证。

如为婚前财产要持结婚证。

外地人在海南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海南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落户海南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可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房,不含物业酒店,海南省以外购房不算积分),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2、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可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房,不含物业酒店,海南省以外购房不算积分),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3、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可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房,不含物业酒店,海南省以外购房不算积分),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外省人在海南购房的流程如下:

1、携带个人、暂住证、购房合同、批准单,前往房产局提交购房申请书;

2、携带个人、暂住证、购房合同、批准单、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前往房产局提交购房申请书;

3、填写申请书,前往房产局提交购房申请书;

4、签署购房合同,缴纳房款。

综上所述,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进一步严格执行全域限购政策,实施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外地人在海南买房,需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而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按揭买房,外地人在海南买房的,人年龄加期限,男性不超过65岁,女60岁;

2、购房者要有中国境内的常住户籍;

3、在海南境内缴交2-5年的社保或者个税;

4、要支付高于所购住房全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利息的能力;

5、具备海南购房资格后,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临时居住证、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

6、需要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

一、买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签购买房屋合同;

2、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如果是选择买房的购房者,这时需要办理住房,如果是全款买房的购房者就可以忽略;

4、办理完手续之后,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可以进行验房了,但是对于购买期房的购房者来说,可能还需等待一段时间才能验房;

5、入住,在入住之后购房者应该及时了解物业情况,以方便之后的居家生活。

二、买房需要以下材料:

1、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

2、单身的、户口本、单身证明;

3、申请人复印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

总的来说,要在海南买房,首先得要满足海南当地的购房资格,才可以提供,户口本等资料进行买房手续,要认真的看清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内容,避免纠纷发生。

法律依据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四、实施全域限购

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另行制定。

五、严格限贷、限制转让和价格备案管理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我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