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签中介协议中介要中介费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无中介费怎么办_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无中介费怎么办理

按购房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处理,你们签订的合同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要在上面签过字就不得反悔,如果合同当中表示中介费应当在“完成服务”时支付,那么这就涉及到合同解释问题,如果“服务”仅指“牵线搭桥”,那么只要联系到了双方,交完了定金,那么要求支付中介费就是正当合理的。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结合债法理论,如果中介机构将其义务限定于”完成中介“,那么购房者就应该在“签订合同并使其成立后”支付报酬,如果中介机构承诺除了中介以外,它们还将承担后续的一部分责任,那么就可以根据相关条款要求延迟支付中介费——一般来讲,根据合同解释的规则,结合法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表述,可以认为,作为定金合同生效的标志,通过支付定金的事实可以看出双方已经具有了相应的合意,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求,因此,如果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成立”,此时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就是正当合理的,这个从根本上取决于对应机构的商业模式,最主要是双方之间的合意如何,请提问者查看服务合同当中的相应条款。

房主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请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和中介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没有签中介协议中介要中介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不需要都交中介费,由双方协商约定即可。二手房买卖中介费的价格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一般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进行交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没有签买卖合同,不用交中介费。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撮合合同签订后,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介费一般是两种收费方式:一次性收取或按照交易时间节点分段收取。

房屋买卖交易中,中介费一般由卖方、买方共同承担,当然也有由卖方足额承担的情形,关于中介费的由谁来承担,法律并无严格限制,只要是各方达成一致的合意即可。

房屋中介在购房者和出卖人之间起到的是居间的作用,居间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偿性,房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二手房合同中,买方委托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成功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收取卖方中介费,都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