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交易合同要备案吗

2.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网签备案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号怎么查_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进行网签备案。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房源信息也更加可靠,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多了一个有力的保障。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手房交易合同要备案吗

二手房交易合同 要备案。如果买卖双方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的,该中介机构如果有资质进行合同备案的,可以直接通过该机构进行备案;没有资质的可由买卖双方带好双方、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到房管窗口签订合同并进行现场备案。 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 登记申请书 ;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网签备案吗

二手房交易合同要备案。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需要签合同才能让房屋买卖生效,如果买卖双方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的,该中介机构如果有资质进行合同备案的,可以直接通过该机构进行备案;没有资质的可由买卖双方带好双方、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到房管窗口签订合同并进行现场备案。

一、买卖二手房自己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己签字的,但另一方当事人没有签字,该合同不成立,不成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购房合同只有自己的签字,并且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合同前查看产权和土地证

2、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亲自核实房产所有人

3、查看实际面积与房产证面积是否符合

4、合同中明确房产是否抵押、租赁

5、明确房屋是否已获准上市

6、附属设备与装修情况要写清

7、估算税费负担

8、确定交房细节

9、约定总房款、税费和付款方式

三、二手房购房合同在哪里领取

1、对于二手房交易合同从哪领这个问题,如果是你自己和房东或者和客户交易,可以去所在的房屋交易中心领合同,签合同,也可以通过中介,在中介处领合同。

2、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在房产交易中心调取原件,如合同已备案,可以到房管部门复制下,如未备案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制均可。但应当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以确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合同经法定程序是可以网签备案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当事人订立预售合同后,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用特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