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买卖税费交完何时拿证_成都 二手房 交易税
1.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一般是先付定金,签购房合同(合同中应该约定好付款方式数额及时间);再付首付款(不低于总款的30%),办理产权过户;十个工作日后(视当地情况)即可领取新证,即时办理土地证过户(这边是当时就可领取新土地证),应该在当天办理交房和物业交割手续。所有手续完结。
所以最快的也就是拿到新证当天就可以收到全款。都是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付款。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二手房过户流程主要有以下四步:
一、买卖双方无: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二、卖方有未还清: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7个工作日后,银行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三、买方购房:首先对买方的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买方和公司或银行签订协议;7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四、买卖双方均有:首先对买方的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7个工作日后,银行审结结束,买方和公司或银行签订协议;7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房产证办理过户所需时间:
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
二手房过户所要缴纳的费用:
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1.5%和1%。
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
2、营业税:税率为5.5%。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3、印花税
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承担。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退还。
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此类税种的征收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注意:资金监管对二手房卖家和买家都有好处,它由独立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银行)出面,保障双方利益,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从而起到降低二手房交易风险的作用。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首先,填写《买方确认单》,填写《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公证人签名;查档,查看房产的产权,有没有抵押,有没有查封(上午查,下午查,第二天查);鉴定-制作《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核定价格-按照《房屋买卖(置换)合同》中的成交价格,由财政部门对该价格进行估价;土地增值税-交纳销售商房地产的销售税.做完这一切,第二天、第三天、七天后缴纳房产税、缴纳契税、缴纳交易费用、缴纳交易费用、收据、收据,请务必出示收据,十个工作日内,买家必须出示原件取房证。
买方和卖方所需要的材料
卖方提供信息:1.房屋所有权证书(1份,产权证书4份);2.房产证;3.一套二份的(一份);4.配偶一人一本的户口本;5.结婚证书(遗失后到原结婚登记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其它证明办法不予确认);6.单身或离婚者,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法庭判决;丧偶的人提供购房证明,未再婚的丧偶证明;未婚者须提交一份未婚证明。
买家提供的信息:(原件及其复印件)。
需注意:1、不动产赠与、继承、委托、涉外不动产、港澳台等涉外不动产,应提交《公证书》。2、《拆迁协议书》由被拆迁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五年之内,须提供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文件原件和增值税专用。4、在验货时,卖方夫妇和买方应亲自在场。5、申请时,须保留房屋产权证明(含产权证明)、契税证、买卖双方复印件。6、如果房屋是由业主及其配偶先行购置,在此期间,业主配偶死亡时,必须由其所有子女和法定继承人在场,由产权人办理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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