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过户都需要什么材料

2.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卖家过户材料_二手房卖家过户材料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买房和卖方都要准备好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包括房屋证、买卖双方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2、买房和卖方双方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也就是房产局,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什么材料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应该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产权人;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

1、买卖双方的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部统一规定。

法律分析:1、房屋所有权证书;2、房屋买卖合同;3、双方当事人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领取。二手房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可以表示为: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件—契税、收费窗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