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出售最新消息_天津二手房最新信息
1.天津发布二手房买卖网签新规 下月起施行
天津河北区普通住房标准:7700元/平方米
这个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低于这个的按照普通住宅算税费(面积另算)。
天津二手房过户费用包括:
不满2年的收取5.5%营业税
2年以上的无营业税
个税=差价的20%或成交价的1%
以上费用理论上是房主交,实际由客户承担或者包含在房价内,再不协商!
房主一般不负担或者完全负担,当然也有例外!
契税=成交价的3% (普通住宅1.5%,首次购买90平一下普通住宅的1%)
土地转让手续费=6*建筑面积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产权证登记费80,如款再加他项权证登记费80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天津发布二手房买卖网签新规 下月起施行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记者 张建)11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住建委获悉,该委发布《市住建委关于全面开展经纪机构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二手房的全交易流程进行系统性规范,新规将从今年12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征求意见稿指出,经纪机构网签经纪服务合同时,应查验委托人的户口簿、明、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和委托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并将出售人身份信息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号录入网签系统进行匹配核验,凡通过核验的方可网签服务合同并发布房屋出售信息。对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信息,经纪机构应向买受人明示;对正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补发或已办理查封登记等被依法限制转让的房屋,不得接受出售人委托。这也进一步提升了房源信息真实性。
同时,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凡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由经纪机构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经纪机构应认真核对买卖双方出示的户口簿、明、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凡买卖双方未出示上述材料或经核对信息有误的,不得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经纪机构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对于买卖双方需对买受人、房价款及房价款交付等重要信息进行修改的,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买卖双方应持已签署的协议和相关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书面确认,退还已交付的房价款后,由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收回已签署的协议并销毁,通过网签系统删除原协议信息,买卖双方再重新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对于买卖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自行完成存量房屋交易的,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可以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由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网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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