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二手房交易细则出炉了吗?

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在哪个位置_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的产权,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

由房产证的登记人,共有人,买家一起持有各自,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登记的长沙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在其他地区的房管部门不能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长沙二手房交易细则出炉了吗?

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全程约3.3公里

1、从长沙火车站乘坐地铁2号线,经过3站, 到达芙蓉广场站

2、步行约710米,到达零下八度蛋糕房地址:蔡锷中路伍家井13号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旁边

9月23日凌晨,长沙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然而,“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上市,是否可按缴纳契税时间?”“赠予、拍卖的二手房是按新政实施吗?”……不少市民针对新政的执行细则仍存有疑问。

9月25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关于“9.23”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长沙市购买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属于房产处遗项目的,可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9月23日之前预约成功的,按“5.20”限购政策执行,之后的严格按“9.23”政策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规定,根据9月23日长沙市最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今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通知》。《通知》明确:

一、在长沙市购买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属于房产处遗项目的,可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二、因法院判决、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受满三年上市交易限制;经济适用房及棚改货补房上市、遗失补证、变更、更正、离异及夫妻约定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按换证前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起算,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三、赠予、拍卖(不含法院拍卖)按“9.23”限购政策执行。

四、受理科室须按有关规定对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进行严格的审查。

五、在长沙市无房的非长沙市户籍家庭,其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从201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连续缴纳满24个月,方可取得购房资格;一次性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可;因工作变动尚有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欠缴的,可补缴。

六、9月23日之前预约成功的,按“5.20”限购政策执行,之后的严格按“9.23”限购政策执行。

希望《通知》的出台能够帮助大家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