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二手房签订中介合同要注意什么?

2.二手房中介的合同应该怎么写

二手房中介合同_二手房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买二手房和中介签的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手续

买二手房在中介指导下签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问题:

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若遇到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上的涂改是无效的,如果房东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款项,可以申请走法律程式。

2. ?二手房交易以来,产权陷阱就是导致最多购房者中招的陷阱之一,产权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其次,卖房者可能将房产用于抵押等,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购房时没有立即交接产权,卖家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再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一旦几年后银行方面强制执行房产,卖家往往已经不知所终,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应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双方何时交接产权证的时限,最好是当即付款后,当即交接产权。产权陷阱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还需要注意,仔细甄别产权证,看看卖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非仅为使用权人。还需要留意,房产在法律上有没有不允许自由转让的障碍,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是不是居住用房,或只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买二手房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注意出卖人的身份。

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要注意出卖人与房产证上的人名是否一致,并核对明。另外要注意房产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应有共有人一起交易,最后,有的房产证上虽然未有共有人,但出卖人有配偶的,应有配偶一起交易。

二、检视房屋产权是否完整能否顺利过户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如果有抵押看是否能办理转按揭手续。

三、考察房屋是否允许转卖

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察房屋的实际情况

要具体检视房屋的周边配套,房屋是否老化,房屋水电煤气供应是否齐全,房屋是否有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好不好等问题,看看周边邻居好不好相处。

七、考察二手房房屋房龄审查居住历史。

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八、估算房价打听房子是否可以按揭

对房屋进行大概的估计,考量自己的经济能力,检视房屋是否可以办理二手房按揭。

买二手房的时候业主没来,和中介签的合同管用吗?中介带签的业主

第一,你和中介签的是行纪合同,不是买卖合同。

第二,业主是权利人,不是中介,代签一定是无效合同,而且一定违法,这个事不懂法的人都想得明白

第三,即使合同成立并生效,并不代表房产权属变更,只有到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才是实际去的产权

卖二手房给中介 合同该注意什么

要注意: 1、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写明具体日期。什么时候办完。 2、什么时候付房款。最好按过户完成的程度分批付。 3、中介费用过户完成拿到房产证后才一次付清。以免中介收钱后不积极办事。 4、如过户不能完成,拿不到房产证,无需支付中介费。这点注明最有利。 5、如房产过户税费多于多少钱,银行批额不足多少钱,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已付款项,中介不收任何中介费。这点能注明最好。 6、任何一方违约,包括中介,应付的违约责任,应赔偿的具体金额。总之,自己觉得能保护自己利益的,能确定最快完成过户手续的,都可以加在合同上。

到中介买二手房,应该注意什么

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档案;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档案。

3、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4、仔细核对卖方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5、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6、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 *** 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7、如果了解到欲购房屋属于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购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8、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审查。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检视外,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用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了解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专案及收费标准。

9、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交易双方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的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或者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时,要对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如果选择了按揭的付款方式,则须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二手房买卖 和中介签约的合同问题?

合同写的内容都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合同写的年限也一样有法律效力,中介的说法是不对的,所以,要据理力争的解决。

和中介签的卖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第一、有的中介自称对房客不收取中介费,而向房东收取了代理费,对房客而言,真有这样的免费午餐?不管怎么说,一定要见到业主,跟业主确认一下是不是他向这家中介公司付费,看不见业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第二、中介除了提供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服务外,还有一种代理方式,即业主把房源委托给中介,双方签订合同,中介先行审查业主所有的证件,并先行付款,所有的风险中介先行承担,租客再跟中介签租赁合同,如果因为中介不小心被骗导致房客被骗,中介要承担所有的费用。一般这种代理房源是由于业主有特殊需求,比如说出国、上班/老人,没有时间打理房子.

第三、不一定要见房东本人,但可以看中介与业主的协议,以及业主的房产证和的影印件,原件不可能给中介公司。如果选择的中介公司比较好,代理房源有时候比直接跟业主签合同更好,比如,房东中途退租,押金/定金未必还给你,而中介代理是不可以中途退租的,否则要双倍赔偿。 当然,选择中介公司还是要选择正规的,因为不太正规的房子这些方面可能不会产生欺骗,但是其他方面比如说配置物品/服务跟不上,或者是装修上赚取很多灰色收入

第四、长年租赁中介费不重复收取,北京市的中介费都是按照成交价一个月的租金,只交一次,就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收费标准,即便连续租很多年,也不用再交中介费.但是如果是代理房源续签,只能和中介公司再重新签合同。中介费一定是一定是签租赁合同时才交,只要没成交就不交钱,前期服务都是免费的,有的说要交看房费,是骗人的,因为正规的中介公司都是为了收取成交时的中介费,而不是看房费。找一个正规的中介相对比较安全,正规中介介绍的房子一般都是经过第一道稽核,不会有房源。而且如果是中介介绍的,如果被房东骗了,中介是要赔给你的。关键是需要自己小心谨慎,多对房屋租赁市场了解

二手房合同买卖应该注意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们知道,与房地产一级市场相比较,二手房市场显得规模更小、零散、随意、交易主体多样、情形复杂、风险大,正因为如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就必须极为谨慎,方能减少漏洞与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的问题:

1、写清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址、面积、楼层等。

2、明确房价具体包括哪些设施、专案,如屋内哪些设施是在房价之内,哪些是要另外计算费用的;煤气、维修基金是否也包括在房价之内等。市民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上家口头保证,屋内的装修及家俱如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热水器等全部赠送,而等到实际交房时,下家却发现屋内已空空如也,上家承诺的空调、热水器也不见踪影,有些上家则改口说可以折价卖给下家。其实这种纠纷的发生完全可以避免,只要把上家的口头承诺留在白纸黑字的在合同之中就可以了。

3、细化付款方式。在此推荐给市民如下步骤的付款方式:1、决定买房时,和上家或中介公司签订一个定金合同,并付一定数额的定金,需注意的是定金合同中要写明具体的房价;2、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付第一笔房款,所付定金同时转为房款;3、把过户手续交到交易中心当天,付第二笔房款;4、下家拿到产证的当天,付第三笔房款;5、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当天,付清全部房款。其中,有些步骤是可以省略的,如付定金;也有些步骤是可以合并到一起的,如第二和第三可合为一步,第四和第五可合为一步。

4、确定房屋交接日期。过户日期和房屋交接日期是两码事,不能混淆。过户日期是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日期,而房屋交接日期直接决定了屋内的水电煤等费用是由上家还是下家付。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明房屋交接日期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具体日期。房屋交接前的产生的费用由上家承担,房屋交验后产生的费用由下家承担。

5、莫忘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逾期付款的责任及其他违约情况的处理等,都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买二手房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1.该房屋是否是出卖人本人的,其是否具有处置权。

2.该房屋有无产权纠纷、是否有抵押、保全、出租等权利外接。

3.在该房屋上的户口是否已迁出。

4.该房屋是否有房屋维修金及其它质量缺陷。

5.该房屋内是否发生过刑事案件。

6.该房屋用水用电用气及供热是否正常,有无欠费。

7.了解物业管理情况及收费,以及出卖人有无欠物业费等。

8.看该房屋周围有无高压线、发射塔、玻璃幕墙、加油站、煤气站、墓地等等影响正常生活的装置。

杭州二手房签订中介合同要注意什么?

1、二手房网签合同与中介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没有网签前,中介合同有效;在网签后,网签合同有效。

2、签完二手房合同以后,应该马上到房地产相关的部门进行备案工作,房子三个月之内就是无法再次签约的。

3、及时网签还可以有效的避免“吃差价”、“一房二卖”、责任不明确、合同不规范等风险问题。

二手房网签要注意哪些事项?

1、查验房产证

买卖双方网签前,应充分了解、协商合同相关条款,需增加条款可自行添加。买房应到房产局查验卖房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

2、核实卖方身份

当事人因姓名更改或明号码发生变更,须告知网签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核实卖方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他的档案资料;如果是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正的授权委托书。

3、核实网签信息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经纪机构端进行网签,须由该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买卖双方凭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该市房产资讯网对网签信息进行核实。

4、核对卖房身份

仔细核对卖房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是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都不能错。

5、资金托管

网签手续办理完毕后,须依次及时办理交易资金监管和转移登记手续。房款交接有资金托管与自行划转两种方式。购房者最好选择资金托管的方式,更加安全保险可靠。

二手房中介的合同应该怎么写

签订中介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一)、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二)、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三)、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四)、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五)、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二手房买卖 中介合同中的条款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 合同当事人 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房屋价款;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中介费的数额、收取方式; 6、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